數據交易導航網是一個數據要素市場相關的數據交易、數據管理、數據服務等數商企業商業生態導航平臺。
數據交易標的
(一)標的類型
《暫行辦法》將數據交易場所內能夠進行交易的標的分為了四類,即數據產品、數據服務、數據工具以及經主管部門同意的其他交易標的,因此,只有在企業產品屬于此四類標的的基礎上,該產品才能通過數據交易場所進行交易。
其中,數據產品主要包括用于交易的原始數據和加工處理后的數據衍生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數據集、數據分析報告、數據可視化產品、數據指數、API 數據、加密數據等。數據服務指賣方提供數據處理(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等)服務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數據采集和預處理服務、數據建模、分析處理服務、數據可視化服務、數據安全服務等。數據工具指可實現數據服務的軟硬件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數據存儲和管理工具、數據采集工具、數據清洗工具、數據分析工具、數據可視化工具、數據安全工具。
鑒于實踐中,數據相關的交易標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有興趣的企業可以在交易前向有關機關進行咨詢,確認自己的標的是否符合規定。
此外,如果該數據屬于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侵犯個人、組織合法權益,包括不借助其他數據的情況下可以識別特定自然人的數據,那么是不能作為交易標的進行交易的,其中發現重大敏感數據出境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還應當接受國家安全審查。